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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气运输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延安招标

关 键 词:陕西

2024年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 正文内容

2024年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气运输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2024-SXCX-Z-2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气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液化气运输,运输线路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年运载量约为 4000 吨。招标预算:206.15 元/趟(1.33元/吨·公里);二标段:液化气及其他运输。招标预算:运输距离<200 公里,1.33 元/吨·公里;运输距离≥200 公里,1.28 元/吨·公里;最终运载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液化气运输; (002)液化气及其他运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液化气运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第 1 项。运输服务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承运相关人员具备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包含:各标段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每辆车需同时配备 1 名驾驶员和 1 名押运员。投标人拟派驾驶员及押运员须身体健康,无影响车辆安全驾驶及押运的病历、病史等;拟派驾驶员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押运员具有危险品押运等必备的从业资格证;需配备 1 名及以上(含 1 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5、车辆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承运数量相匹配的自有车辆,有较强的运输抗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资信良好。拟配备车辆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合格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GPS 安装等必备的证件;拟配备车辆运营期间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危化品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及具有有效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罐体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液化气或液化石油气)(提供具有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其中的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若为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或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7 月 1 日至今)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
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
异常后移出除外);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
⑤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液化气及其他运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第 1 项。运输服务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承运相关人员具备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包含:各标段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每辆车需同时配备 1 名驾驶员和 1 名押运员。投标人拟派驾驶员及押运员须身体健康,无影响车辆安全驾驶及押运的病历、病史等;拟派驾驶员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押运员具有危险品押运等必备的从业资格证;需配备 1 名及以上(含 1 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5、车辆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承运数量相匹配的自有车辆,有较强的运输抗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资信良好。拟配备车辆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合格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GPS 安装等必备的证件;拟配备车辆运营期间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危化品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及具有有效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罐体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液化气或液化石油气)(提供具有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其中的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若为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或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7 月 1 日至今)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
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
⑤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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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2024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6 日(节假日休息), 时8 30 分—12 时 00分,14 时 30 分—18 时 00 分;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标段(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七、其他
招标编号:2024-SXCX-Z-29
受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气运输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已由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4】8 号批复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气运输项目
二、招标单位: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五、招标内容: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气运输项目:
一标段:液化气运输,运输线路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年运载量约为 4000 吨。
招标预算:206.15 元/趟(1.33 元/吨·公里)
二标段:液化气及其他运输。
招标预算:
运输距离<200 公里,1.33 元/吨·公里;
运输距离≥200 公里,1.28 元/吨·公里;
最终运载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第 1 项。运输服务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承运相关人员具备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包含:各标段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每辆车需同时配备 1 名驾驶员和 1 名押运员。投标人拟派驾驶员及押运员须身体健康,无影响车辆安全驾驶及押运的病历、病史等;拟派驾驶员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押运员具有危险品押运等必备的从业资格证;需配备 1 名及以上(含 1 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5、车辆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承运数量相匹配的自有车辆,有较强的运输抗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资信良好。拟配备车辆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合格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GPS 安装等必备的证件;拟配备车辆运营期间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危化品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及具有有效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罐体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液化气或液化石油气)(提供具有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其中的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若为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或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7 月 1 日至今)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
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
⑤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4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6 日(节假日休息),8 时 30 分—12 时 00 分,14 时 30分—18 时 00 分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标段(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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