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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建389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能源

2024年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关 正文内容

2024年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建389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建389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尚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尚行审备字(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建389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2.2、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芳草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厂房内闲置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3.35997MWp。2.3、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计划竣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2招标范围: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发包人已取得的建设指标、项目备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上、完成尚义昶合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新建3359.97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1)设计:提供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光伏区设备、储能设备、并网设备、监控系统、无线采集终端设备、计量设备等,以及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电缆、辅料等全部施工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设备的采购;(3)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验收、竣工验收、项目并网,直至项目建成并达标生产、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电站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要求如下:3.2.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3.2.2施工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1.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算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有1项光伏电站项目业绩: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DB(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设计采购总承包)或PC(采购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以上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至少包括封面、盖章页,等内容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或设计业绩(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日期为准,所附合同至少包括封面、盖章页,等内容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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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其他要求:3.7其他要求: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办理手续的有效证明材料;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8.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3.8.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8.3联合体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8.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8.6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应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8.7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设计资质(3.2.1)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施工资质(3.2.2)要求。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6.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含电力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需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派出;3.6.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设计单位派出);3.6.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施工单位派出);3.6.4本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8.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3.8.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8.3联合体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8.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8.6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应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8.7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设计资质(3.2.1)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施工资质(3.2.2)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309:00至2024-07-29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3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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