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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银大厦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2024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银大厦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招标
(招标编号:YHCG2024-CZ-1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银大厦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4.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银大厦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银大厦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银大厦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截屏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在施工过程中,凡是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政 规章(含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必须由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及低压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实施的,务必由持有有效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及低压电工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实 施,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的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任命正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 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版截屏加盖公章,并须提供投标供应 商任命书,以上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另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承诺书。
6.任命安全生产经理一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 供证书原件或电子版截屏和投标人任命书;安全生产经理须单独配置。
7.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 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8.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1)在进场施工前提供全部进场人员的身份信息 (含相关证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2)项目内包含的所有产品均为品牌正品;(3)对节 能专篇中提出的各项预期节能数据进行达标承诺,即承诺项目改造后必须达到预期节能效果 且项目年节电率高于50%;如未达到效果将扣除项目质保金。(4)对改造项目的实际工期做 出明确承诺,不可超期。(5)承诺拆除的原灯具产品再利用率为100%,并在施工期间对全 部拆除的原灯具做好安全性保管存放,竣工后将拆除的原灯具及拆除产品清单一并交付招标 人。拆除期间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灯具、招标人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中标供应商应照市场 价格予以赔偿。(6)承诺:如中选本项目,则需先接受施工前检测、试安装1间房间并提供 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无问题且确保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后,方可履行合同签 订程序。检测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二)投标人资信要求如下: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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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不足3年的为自成立以来)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相应承诺 函并加盖公章。
(注:以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附件A及附件B),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供应商廉洁从 业承诺书(一)及(二),并加盖公章。
6.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附件C),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中小企业无拖欠账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17时00分
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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