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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局集团公司货运视频监控补强设备购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监控

2024年沈阳局集团公司货运视频监控 正文内容

2024年沈阳局集团公司货运视频监控补强设备购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货运视频监控补强设备购置招标人为货运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运视频监控补强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A01,A02,A03: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视频监控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KH040-2022)作为判定依据,出具符合要求的采集设备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振动、电磁兼容、防水防尘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供货业绩,提供近五年(2019年7月-2024年7月)任一年同类物资的合同和发票(提供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4日08: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A02:200元、A03:2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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