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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对外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西双版纳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2024年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对 正文内容

2024年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对外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对外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勐海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三年耗材(含试剂)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对外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动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对外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磋商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照.
2.磋商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未满两个月的新公司无须提供)。
3.磋商申请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磋商申请单位须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两个月的新公司无须提供),
5.磋商申请单位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两个月的新公司无须提供)。
6.磋商申请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7.磋商申请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有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31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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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遴选家数:不低于3家且不超过9家.
5.资金未源:自筹资金.
6.采购寄求:耗材(含试剂)配送服务.
7.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在配送服务合同期内,因国家、省、州、市政策变化需要终止配送服务合同的,必须无条件执行;配送服务商因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化,主动退出或被强制退出的,将不再增补;服务期间,如因服务商原因无法及时配送的耗材,为了保障招标单位业务需求,招标单位有权从其他服务商采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原因导致招标单位耗材、试剂配送服务方式发生改变、服务合同自动终止,以国家或地方政策要求为准.
9.服务地点:动海县各医疗机构,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0.付款方式: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付款账期为12个月.
11.质量要求:(1)所供耗材(含试剂)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按规定无需注册或备案的符合产品出厂要求),若规定有效期的医用耗材,服务商提供的耗材、试剂距高失效期不得低于产品有效期一半的时间.(2)服务商须保证所供(含试剂)与招标单位目前所使用的医疗设备(仪器)、医疗方法相匹配,以确保招标单位的诊疗效果.若服务商所供(含试剂)与招标单位目前所使用的医疗设备仪器)、医疗方法不匹配,无法达到使用效果的,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服务商)更换相应耗材直至达到使用效果为止,招标单位不另行支付因此产生的费用.
12.验收要求:(1)招标单位应在收到服务商交付耗材后2日内进行验收由双方验收人员确认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外观等情况,所供耗材与供应购销合同、采购计划一致的,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不一致的应当场通知服务商进行更换,并在验收单据中进行说明.(2)验收时,招标单位有权当面拒收破损或不符合购销合同约定的耗材,并有权要求服务商进行更换.(3)服务商所供应耗材的有效期低于产品有效期一半时间的耗材,招标单位应拒收,并有权要求服务商进行更换.(4)招标单位或上级部门有权定期不定期抽查(抽检)服务商供应的耗材,若发现耗材质量不达标的,招标单位有权退货,由服务商进行更换,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服务商承担.(5)因服务商所供应的耗材质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的,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中标企业耗材、试剂配送服务的分配:入围的中标企业,后续会针对耗材、试剂的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谈判,具体服务内容,以后续谈判情况为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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