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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城第三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沥城第三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 正文内容
沥城第三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城第三幼儿园
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城第三幼儿园的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YF2024-2864
二、 采购项目名称:沥城第三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
三、 采购预算金额:274,400.00元
四、 采购类型:服务类
五、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用户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采购数量
01 沥城第三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 274,400.00元 1家
1. 服务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2. 服务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3.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采购内容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再分包、转包。
七、 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者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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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证明。如有最新规定则须按最新规定执行。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以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线上获取:项目资料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于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后并确认则发出微信收款码,最后确认登记后将向供应商发出项目相关资料。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办人如是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2024年8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
十一、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方式当面递交,若投标供应商逾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 磋商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三、 磋商地点:佛山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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