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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石油科技大厦消防防排烟系统隐患整改项目招标
2024年2024年石油科技大厦消防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年石油科技大厦消防防排烟系统隐患整改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石油科技大厦消防防排烟系统隐患整改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0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工程内容包含石油科技大厦各层防排烟系统的施工、防排烟控制系统的施工、联动系统及相关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部位的施工。
(2)防排烟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送排风竖井的施工,每层增设送排风风管及送排风风口的施工,增大排烟竖井、新增排烟管和排烟口的施工,屋顶增设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机房的施工。
(3)与本项目相关的配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风机、挡烟垂壁、开窗机、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的施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抗震的施工。
(4)结构部分的支撑和加固,核实项目施工所需基础条件和设施,协助招标方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详细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60天。
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具体条件见合同)
开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星期内,达到开工条件。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1)工程内容包含科技大厦各层防排烟系统的施工、防排烟控制系统的施工、联动系统及相关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部位的施工。2)防排烟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送排风竖井的施工,每层增设送排风风管及送排风风口的施工,增大排烟竖井、新增排烟管和排烟口的施工,屋顶增设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机房的施工;3)与本项目相关的配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风机、挡烟垂壁、开窗机、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的施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抗震的施工。4)结构部分的支撑和加固,核实项目施工所需基础条件和设施,协助招标方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问题。以上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商务要求
*2.6.1、承包方式: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项目所需主材及其他材料由投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
*2.6.2、报价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50252元(含税价),否则废标。
*2.6.3、合同签订模式:
项目中标后,由发包方牵头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和驻石油科技大厦四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技术分公司)、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共五家单位作为甲方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
*2.6.4、付款条款:
(1)合同价款:项目施工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2)付款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双方进行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发包方财务要求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天内将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款的3%)的全部价款支付给承包方。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情况(或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下,质保金在90天内一次性付清。
(3)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驻石油科技大厦四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技术分公司)、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按照租赁面积比例分别向中标方支付,中标方分别向驻石油科技大厦四家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摊比例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技术分公司)35%、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27%、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35%、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3%。。
2.7技术方案及要求
按照实施的具体项目要求执行,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类别
标准规范编号
规范、标准名称
1
国家
GB51251-2018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2
国家
GB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3
国家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4
国家
GB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
国家
GB50261-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
国家
GB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
国家
GB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国家
2000年修订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
国家
2021年6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
国家
2019年4月23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
国家
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
国家
GB50210-201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
国家
GB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
行业
GB50242-2008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
国家
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11
国家
JGJ113-2015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12
国家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3
地方
JGJ/T185-200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4
行业
2004年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5
行业
JGJ/T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6
行业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7
国家
GB55036-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18
国家
GB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19
国家
GB55002-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20
国家
GB50275-2010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1
国家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2
国家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3
国家
GB50222-20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24
国家
GB5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25
国家
GB55016-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26
国家
GB55024-202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27
国家
GB50055-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28
国家
GB/T51410-2020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
29
国家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0
国家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31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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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5-20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2
国家
GB50661-2011
钢结构焊接标准
33
本工程相应的整改方案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并达到建设方的质量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施工质量、操作规程、验收标准均以国家部委和本市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为准。
2.9质量保修期
本项目保修期为5年。
2.10材料要求
主材均应符合要求,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招标人应监督投标人材料采购和检验。所有材料的技术规格及参数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主材均应符合要求,选用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投标人需要进行承诺(格式自制))
材料进场后,由建设单位、中标人代表共同到场进行检查验收。取样复验时,应通知现场管理人员旁站随机抽取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凡涉及到颜色、规格等方面的材料,施工方均应在施工前提供样品和样板,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订货、加工、施工。
主要材料要求如下:
序号
主材名称
品牌要求
1
铝合金型材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伟业、华建等)同等档次
2
内墙涂料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多乐士、立邦)同等档次
3
密封胶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白云、硅宝)同等档次
4
2.5mm厚铝板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金筑、城市帝标、法狮龙)同等档次
5
筒灯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雷士、欧普)同等档次
6
电器元件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TCL、正泰)同等档次
7
加气混凝土砌块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中悦)同等档次
8
瓷砖(墙和地面)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马可波罗、德强)同等档次
9
铝扣板、石膏板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龙牌)同等档次
10
漆、涂料、防火涂料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立邦)同等档次
11
灯具、开关面板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飞利浦、欧普、公牛)同等档次
12
彩钢板、压型钢板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新宇)同等档次
13
防水卷材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雨虹)
14
防火玻璃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友发钢材)同等档次
15
风机及附件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德州吉泰、德州亚太)同等档次
16
风口、风阀、防火阀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德州吉泰、德州亚太)同等档次
17
火灾探测器
不低于中国品牌网中国十大品牌(如北京利达)同等档次
中国品牌网网址为:http://www.china10.org/index.html
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建筑外窗进入现场时,应对气密性、节能保温性能等进行复试,复试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并提供复试报告。
装饰刷浆、饰面、油漆、抹灰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涉及到吊顶、吊顶内原空调风管、喷淋、灯、监控、地面墙面瓷砖恢复等均应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装饰和结构施工应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2.11现场施工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中标人针对作业项目制定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报甲方备案。对未制定安全方案和措施或虽制定但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形,暂停施工。
(3)中标人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
(4)中标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5)甲方对没有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其停止在现场施工作业。
(6)中标人维护好甲方各种器具及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器材。
(7)甲方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人员停止其工作。
(8)中标人发生事故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并对事故统计上报。
(9)甲方对工程施工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中标人按相关制度要求接收处罚,如发生较大安全隐患或存在故意违章、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处相应罚金。
(10)甲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标准、技术等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进入现场施工的中标人的人员、参加项目的工程师,以及工程监督、检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11)中标人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施工作业期间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时间不得低于70%,同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2.12安全环保要求
本工程项目安全环保要求为“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本工程施工安全环保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13)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颁布)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0、《天津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津安监管〔2017〕74号)
11、《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12、《天津市建设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1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8
15、《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17、《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GB55002-2021
1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1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0、《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注:以上标准未列年号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本项目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高空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特殊作业或特种作业需按招标人要求办理作业许可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准入的承包商,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准入类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同时提供以上类别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工商局核准颁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具有消防相关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竣工报告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专业为建筑类或机电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标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现场查询)。
3.4.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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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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