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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房屋修缮—防水、门窗更换、墙地面修复等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 正文内容

2024年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房屋修缮—防水、门窗更换、墙地面修复等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房屋修缮—防水、门窗更换、墙地面修复等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房屋修缮—防水、门窗更换、墙地面修复等工程。

2.2项目概算:1569253元。

2.3项目概况:房屋修缮工程。(包含防水、门窗更换、墙地面修复等工程)

2.4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2.7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建市【2020】94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吉建管【2022】47号等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

3.3.1.1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3.1.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

3.3.1.3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C类)。

3.3.1.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投标文件内所附人员证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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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本项目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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