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道路

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 正文内容

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4-HZ-07-05
项目名称: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8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36,53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6,53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一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36,530.00 936,53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921,69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21,69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公路工程施工 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二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21,697.00 2,921,69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22,27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2,27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公路工程施工 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三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22,273.00 422,27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南郑区大河坎镇2024年通组道路(第一次)建设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
开标地点:汉中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须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