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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防艾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防艾宣传进 正文内容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防艾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2024-C3-000179-JLN6
项目名称:防艾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万元;其中A分标10万元;B分标6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采购需求:
A分标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防艾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10万元 10万元
说明 本分标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主。
B分标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6万元 6万元
说明 本分标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进场测评时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现场初次测评工作,现场测评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具体的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测,复测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该项目的最终测评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B分标其他资质要求: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宁市
3、采购文件工本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可提供快递到付(只发顺丰)。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获取,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
4.2、方式二(邮件获取):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南宁市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4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1000元整;B分标600元整。
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有分标的按分标单独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4年8月9日09时4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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