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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树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选定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7-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2024年树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 正文内容

2024年树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选定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ZB-2024-YSCG002;
2.项目名称:榆树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288.0000万元;
5.采购需求:榆树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服务地点:榆树市第二实验小学校;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2024年8月—2025年8月(开始和结束具体时间,以2024年秋季学生到校上课和2025年学生放暑假退校的时间为准);
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相应项目服务的能力。
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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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套
3.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供应商采用网上登记,将第3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属获取文件失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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