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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凉山州雷波县拉咪北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凉山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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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凉山州雷波县拉咪北风电场项 正文内容

2024年凉山州雷波县拉咪北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日期:2024-07-31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凉山州雷波县拉咪北风电场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拉咪乡西部靠近美姑县合姑洛乡的高台地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9′51″~03°15′29″和北纬28°14′13″~28°17′39″之间。场址区为一弯月形高台地,场址布机区域海拔在3750m~3950m之间,台地东西长约5.5km,南北宽约1.8km,场址范围面积约为9.9km2。场址东距雷波县城30km,西北距美姑县城14km。场区附近井叶特西风电场主线道路已修建完毕,交通条件方便。该项目安装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电机组18台,总装机容量72MW,年发电量20488万kW•h,主要由18台风电机组、18台箱式变压器、3回35kV集电线路、井叶特西220kV升压站改扩建等部分组成。本项目工程包括吊装平台及风机机组(含箱变)工程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表土堆放场区、施工场地区等区域的水土保持施工。

1.2计划工期

凉山州雷波县拉咪北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总工期3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的正式通知为准。

1.3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是吊装平台及风机机组(含箱变)工程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表土堆放场区、施工场地区等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

1.4工作内容

(1)吊装平台及风机机组(含箱变)工程区

工程措施:本区主体设计已经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提出要求,种植土回填(利用前期剥离的草甸及腐殖土、不足部分外购种植土)、场地平整、穴状整地、生态排水沟、沉砂池施工。

植物措施:基础回填区采取穴播植草、栽植乔木、植生袋护坡的方式进行绿化。穴播植草选择高羊茅30%+披碱草30%+三叶草20%+格桑花20%,穴播密度为25g/m。栽植三年生,株高30~50cm的高山柏。

施工临时工程措施:场地平整完毕后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裸土地采用聚乙烯帆布苫盖。草籽播种完毕之后采用无纺布苫盖。施工期间对下边坡坡脚实施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土袋按“一丁两顺”搭放,施工结束后进行拆除。

(2)集电线路区

工程措施:本区主体设计已经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提出要求,种植土回填(利用前期剥离的草甸及腐殖土)、场地平整、穴状整地、生态排水沟。

植物措施:基础回填区采取穴播植草、靠近升压站段栽植乔木。穴播植草选择高羊茅30%+披碱草30%+三叶草20%+格桑花20%,穴播密度为25g/m。栽植三年生,株高30~50cm的高山柏。

施工临时工程措施:场地平整完毕后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裸土地采用聚乙烯帆布苫盖。草籽播种完毕之后采用无纺布苫盖。

(3)道路工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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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措施:本区主体设计已经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提出要求,种植土回填(外购种植土)、场地平整、穴状整地、生态排水沟。

植物措施:基础回填区采取穴播植草的方式进行绿化。穴播植草选择高羊茅30%+披碱草30%+三叶草20%+格桑花20%,穴播密度为25g/m。

施工临时工程措施:场地平整完毕后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裸土地采用聚乙烯帆布苫盖。草籽播种完毕之后采用无纺布苫盖。施工期间对下边坡坡脚实施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土袋按“一丁两顺”搭放,施工结束后进行拆除。

(4)表土堆放场区

工程措施:本区主体设计已经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提出要求,种植土回填(外购种植土)、场地平整。

植物措施:基础回填区采取穴播植草的方式进行绿化。穴播植草选择高羊茅30%+披碱草30%+三叶草20%+格桑花20%,穴播密度为25g/m。

施工临时工程措施:场地平整完毕后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裸土地采用聚乙烯帆布苫盖。草籽播种完毕之后采用无纺布苫盖。

(5)施工场地区

工程措施:本区主体设计已经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提出要求,种植土回填(外购种植土)、场地平整、穴状整地。

植物措施:基础回填区采取穴播植草、栽植乔木、植生袋护坡的方式进行绿化。穴播植草选择高羊茅30%+披碱草30%+三叶草20%+格桑花20%,穴播密度为25g/m。栽植三年生,株高30~50cm的高山柏;栽植三年生,株高30~50cm的云杉。

施工临时工程措施:场地平整完毕后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裸土地采用聚乙烯帆布苫盖。草籽播种完毕之后采用无纺布苫盖。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5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

发包人不提供设备和材料。

1.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营林造林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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