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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本部及主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8-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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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本部及主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招标人市行本部及主城区支行(城东、港闸、开发区)共有员工1050人,总采购费用535万元(含税)。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第一包为肉类(含家禽、水产),年度采购量约为338万元;第二包为蔬菜类(含豆制品),年度采购量约为86.3万元;第三包为米、面、油、干货及调味品类,年度采购量约为110.7万元。

第一包:肉类(含家禽、水产)。

第二包:蔬菜类(含豆制品)。

第三包:米、面、油、干货及调味品类。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每个包件不多于1家。

评标原则:3个包件共设2组,第一包和第二包为一组,第三包为一组。投标人仅能选择一组进行投标(示例: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第一包和第二包,但已参加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家第三包投标)。

项目服务期:服务期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得小于0%。

续签管理:

☑本次采购价格标准有效期3年,在价格标准有效期内,如招标人招标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的,中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需求,按照本次中标价格提供服务。在价格标准有效期内,首期合同期限到期前,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的,招标人将进行后评价并根据后评价情况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如本项目中标人的服务资格、服务质量或服务能力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招标人有权利提前终止合作。其中,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第二年是否继续续签。

£其他情形:本项目不涉及续签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相应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服务项目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

2、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款凭证的记录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销售。须满足以下要求:

a、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b、第一包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过程中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c、第二包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过程中提供**残留检测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为不少于2个用户单位(用户单位范围包括: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学校、金融行业、行政事业或政府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的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同一业主累计10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合同或销售发票须体现食材配送的相关内容。时间节点:如仅提供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仅提供发票,则以开票时间最早的发票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须在南通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仓储场所(分别提供办公场所和仓储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作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具有在90分钟内响应招标人配送要求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适用于第三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销售。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款凭证的记录复印件。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食品配送服务的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销售发票复印件,合同或销售发票须体现配送的相关内容,时间节点:如仅提供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仅提供发票,则以开票时间最早的发票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同时适用于第一、二、三包):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R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7.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8.截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3.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4.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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