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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安涟水汽车产业园一期智能化及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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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安涟水汽车产业园一期智能 正文内容

2024年淮安涟水汽车产业园一期智能化及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涟水汽车产业园项目已由淮安涟水县发展改革委以涟水发改备〔2023〕2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涟水汽车产业园一期(北区)智能化及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城区西侧、站后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05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7760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2亿元(其中智能化造价约8000万元、装饰装修造价约4000万元),智能化包含(但不限于)机动车检测系统、机动车查验管理系统、驾驶人考试系统、驾驶人模拟训练系统、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中心信息化、车管业务信息系统、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信息化、车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自助服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多功能展厅展示系统、卷宗管理系统、警用装备管理系统、安全教育基地系统、实战训练信息化、体能训练中心装备、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机房工程、门禁系统、能耗管理系统等;装修面积约24056.7㎡,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1.2亿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9月18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9月26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1月6日。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部门审查;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淮安涟水汽车产业园项目-淮安涟水汽车产业园一期(北区)智能化及装修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智能化、室内装修、机电安装、空调暖通、消防系统、给排水安装等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负全面责任。设计及施工成果须符合主体设计、相关审批手续、规范、项目现场及使用需要。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①设计:室内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导视标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机电设备设计(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采暖设计、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的施工图设计等);智能化专项设计等。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依据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部门审批文件等进行设计。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施工:包括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消防系统、智能化、空调暖通、给排水系统、原建筑物部分拆除、结构加固、导视标牌等施工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③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及信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能力。

3.2.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2.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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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施工项目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设计项目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设计委托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设计委托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自2022年8月2日以来,企业或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1、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8.2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日开始;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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