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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阳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 正文内容

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RCS-2024-0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本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学校在校师生就餐约 500人,本次招标产生一家委托管理食堂的餐饮公司,委托经营管理食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8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3.10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8月 05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08月 09日 18时 00分获取方式:拟投标的供应商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 PDF格式(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进行彩色扫描为 PDF格式,所有资料须放在一个 PDF内)发至邮箱(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8月 15日 15时 00分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08月 15日 15时 00分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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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 / 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0元 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学校在校师生就餐约 500人,本次招标产生一家委托管理食堂的餐饮公司,委托经营管理食堂;5.2经营方式:引进有实力、有丰富经验的餐饮管理公司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丰富餐饮品种,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以满足师生就餐的多样化需求,提供餐饮服务;5.3项目期限:要求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具备师生就餐条件;5.4委托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每年考评情况签订下年度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学生满意率 70%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方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原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5.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5.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每年考评情况签订下年度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学生满意率 70%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方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原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   %份额。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8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3.10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 08月 05日至 2024年 08月 09日,每天 08:30 至 12:00,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拟投标的供应商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 PDF格式(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进行彩色扫描为 PDF格式,所有资料须放在一个 PDF内)发至邮箱(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注: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 08月 15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 08月 15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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