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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厕所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洛阳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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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厕所提升改造项 正文内容

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厕所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GP-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厕所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354531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厕所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洛阳市西工区,主要内容为原教室改为卫生间,含配套的装修及水电工程,包括原建筑物墙体拆除及新建,楼地面、墙面、天棚抹灰层及面层铲除及新做,新做冲槽式厕所、小便槽、盥洗池、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开关、线缆,室外管道及化粪池、污水井、水表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厕所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厕所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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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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