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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库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4-08-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2024年济宁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 正文内容

2024年济宁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库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济宁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库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J-2024-08-06

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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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1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 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4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3.6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10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11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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