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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北新能源公司2024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榆林招标

关 键 词:湖北

2024年西北新能源公司2024年度 正文内容

2024年西北新能源公司2024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新能源公司或公司、采购人)对西北新能源公司2024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新能源公司”)属湖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1月在陕西省榆林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3.6亿元。陕武直流一期210万千瓦基地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的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之一,分别在榆阳区配置(隆武智慧公司400MW+隆武旭东公司200MW),神木市配置500兆瓦(神木隆武公司500MW),定边县配置500兆瓦(定边隆武公司500MW),靖边县配置300兆瓦(靖边隆武公司300MW),横山区配置200兆瓦(横山隆武公司200MW)。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各子公司已陆续完成首次并网,首次并网容量5.62万千瓦。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涉税风险,需要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税务咨询服务。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

(1)重大涉税咨询服务。采购人的重要涉税事项,如股权划转、资产整合、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研发投入等提供税务咨询专业意见,具体包括:企业相关各业务环节提供涉税意见与指导;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税收负担可行性分析与指导应采购人要求审阅其对外合同或有关文件的涉税部分内容。

(2)税费审核和协助办理涉税业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审核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根据采购人需求协助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清算、复议诉讼等方面的涉税业务,协助采购人建立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良好联系。

(3)日常涉税咨询服务。指定一名税务师定向为采购人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税务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涉税咨询,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口头回复、电话回复、书面回复、会议咨询、交流研讨或复核意见等,非书面回复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回复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专项税务健康体检。按季度为采购人财务进行专项税务健康体检,并就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出具风险警示书,并提出可行性改进建议;报价人指定专人或团队定向对接采购人,对采购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税务稽查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并配合采购人与税务稽查机关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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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策宣贯和培训。对采购人所属行业各税种现行政策进行汇编,每月对新出台税收政策进行更新与解读;每年定期为采购人所涉及业务税务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和讲解,每年免费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不少于3次。

(6)税务检查应对工作。配合开展税务检查应对工作,包括税务稽查、税务风险应对、税收核查配合、内部税务检查等相关工作。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重大涉税事宜会议。

(8)根据采购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涉税事务。

计划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范围:本采购项目涵盖采购人及全部6家子企业。主要业务为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及其他专业化技术咨询服务等。

服务地点西安、榆林等。

2.3服务期限:

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其他:无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3年以上;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能源企业的税务顾问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鉴证报告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资格,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负责过至少1项能源企业的税务顾问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鉴证报告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报价人2020-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晚于2020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报价人在成交后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再转包或分解给其它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出具鉴证报告。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23:59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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