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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2024年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 正文内容

2024年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
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
受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就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ZNCT-2024-018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选取5家供应商为学生提供三餐服务;选择1家供应商负责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水电设施维修、安全保障等服务。
4、服务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选取5家供应商为现有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主要是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保障学生营养用餐(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标段:负责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水电设施维修、安全保障等服务(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5、服务地点: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
6、服务周期:服务期1年
7、采购范围: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9、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12月29日修正)、2019 年2 月20 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 2021 年 8月13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投标人必须要持有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规范用工和财务制度等方面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二标段: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消防安全、规范用工和财务制度等方面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7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一标段报名资料的递交:(1)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诺书;(5)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6)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规范用工和财务制度等方面不良记录声明;(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承诺书;(8)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承诺和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承诺书;(9)“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复印件。
二标段报名资料的递交:(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诺书;(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5)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规范用工和财务制度等方面不良记录声明;(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承诺书;(7)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承诺和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承诺书;(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复印件。
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2)不符合谈判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谈判保证金不再收取。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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