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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柴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设施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镇安县柴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设施 正文内容

镇安县柴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设施设备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CG-ZB2024-003
项目名称:镇安县柴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26,97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多功能一体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898,53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8,53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多功能一体机 镇安县柴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设施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98,534.00 898,534.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5日历日
合同包2(其他柜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328,44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8,44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柜类 校园文化建设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28,441.00 328,44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5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多功能一体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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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多功能一体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其他柜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5: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安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镇安县
开标地点:镇安县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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