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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机构名录

所在地区:洛阳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2024年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 正文内容

2024年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招标
(招标编号:HNDK24-F0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家长支付,151.2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食品安全管理员年龄为女:25-55 周岁、男:25-60 周岁。)
3.3 投标人须具备经营场所、人员、设备和用餐人数相匹配的能力、须满足汉餐和清真餐共同需求且满足学校学生保质保量的午餐要求,并出具能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 投标人须提供食材采购正规渠道来源、且提供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 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资金来源为家长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K24-F015
2、项目名称: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
4、招标控制价:14 元/学生/天标准提供服务(午餐),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
5.1 本项目采购内容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服务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洛阳市新街外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学生约 200 人,配送天数每年约为 180 天,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本次拟选定优质供餐企业为学生供餐,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与保障。供餐企业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微利经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 资金来源:家长支付
5.3 服务期:三年(本项目合同为一年签订一次,在第一年合同履行完成后,招标人对第一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如未达到招标人满意,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5.4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包。
5.5 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 504000.00 元,本项目合同为一年签订一次,在第一年合同履行完成后,招标人对第一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如未达到招标人满意,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食品安全管理员年龄为女:25-55 周岁、男:25-60 周岁。)
3.3 投标人须具备经营场所、人员、设备和用餐人数相匹配的能力、须满足汉餐和清真餐共同需求且满足学校学生保质保量的午餐要求,并出具能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 投标人须提供食材采购正规渠道来源、且提供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 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报名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复印件,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 08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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