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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网络建设设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通信

2024年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 正文内容

2024年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网络建设设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网络建设设计集中采购公开比选项目。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比选项目,对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网络建设设计服务采购进行集中比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预算金额为9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额度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2设计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者预估金额执行完成,二者以先到为准;

2.3服务地点:长春市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设计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2.6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2.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2应答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其中一项即可(注:提供在有效期内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如以上证件处于换证期,未领到新证,须提供换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审核合格公示。

3.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92万元。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3.5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6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3.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吉林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禁止参与本次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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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3.11IP、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3.12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3.13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3.1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应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采购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偿费/。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17时至2024年8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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