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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合处置服务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沧州招标

关 键 词:环保

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 正文内容

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合处置服务招标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合处置服务招标
受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ZT-240516
二、项目名称: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合处置服务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河间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兴村乡阁上村东南,每日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约40吨、螯合物约为50 吨(约45袋),每年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约16500吨。本次对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飞灰螯合物处置量约16500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为了保证河间项目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需要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置。
2.招标控制价
项目名称 飞灰螯合物处置量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单价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沧州京投2024-2025年度飞灰综合处置服务 不高于16500吨 9,735,000.00元 590.00元/吨 飞灰综合处置服务期限为1年,暂定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至2025年9月30日或飞灰螯合物处置量达到16500吨(可负偏离20吨以内),两者以先到为止。启动本项运输处置服务的具体日期(较暂定时间可能提前1个月)以招标人提前7天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响应。
注:本项目的飞灰螯合物处置量为暂估处理数量,按服务期间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委托业务量,各投标人请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注:分支机构投标可以引用总公司的财务报表、资质和业绩)。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是最终处置服务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必须包括最终处置服务单位。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①最终处置为危废填埋的,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8(危废代码包含772-002-18)。
②最终处置为生活垃圾填埋的,须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复印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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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人持有的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取得前述相关运输资质的公司运输,则需提供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复印件、投标人与运输公司合作的合同。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6.投标人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 线上登记 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
(1)投标人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在邮箱主题栏处标注投标登记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作相关登记后获取(电子邮件)。
(2)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如投标人需开具招标文件资料费发票,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个月内将开票信息及收件地址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超时发送或未发送开票信息的将不予受理。】
(3)投标登记提交以下资料(以下第①、②、③点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
②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付款凭证截图扫描件。
2、只有已购买招标文件且完成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19日17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09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
注:
1.本项目接受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1)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以上地点。
(2)投标人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
邮寄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为佛山市。
邮寄的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送达上述邮寄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并随附授权书(内容为投标人授权本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接收保管并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可能会引发投标文件因邮寄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原因导致的密封破损问题、因交通管控及邮寄方式的影响导致的送达时间滞后问题、因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的送达地点错误问题等,由此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参加项目开标活动的,须现场出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对无误后方可参加;不参加项目开标活动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
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佛山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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