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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科技城产业发展主题基金管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青山湖科技城产业发展主题基金管理机构 正文内容
青山湖科技城产业发展主题基金管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临安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青山湖科技城产业发展主题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等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受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采购单位同意,就青山湖科技城产业发展主题基金管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相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HGL-2024-113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年度委托管理费费率)
青山湖科技城产业发展主题基金管理机构采购项目 1项 本采购项目为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产业发展主题基金管理机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采
购需求 基金管理费(投资期管理费率)最高投标限价:投资期6年内按实缴投资额按不高于2%/年进行报价,退出期管理费按照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为基数、在投资期费率标准上减半收取;延长期免收管理费。
超额业绩奖励(年目标收益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供应商对基金超额业绩的年目标收益率进行报价(不低于6%),目标收益以上部分,将高于目标收益的部分的20%奖励给投标供应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
7.2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必须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且以双GP(双普通合伙人)模式投标,即后续主题基金主体(新设有限合伙企业)设置两个普通合伙人GP1及GP2,其中GP1为基金管理人,GP1及GP2共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7.3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联合体协议条款需要明确约定双方明确的内部分工、权责划分、内部决策机制(内部表决意见形成的方式如项目投决会席位设置及具备可操作性的矛盾解决途径)等条款。
7.4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7.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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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开立的出资流水证明,并附上工商登记的实缴出资文件、提供裁判文书网3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8.2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软硬件设施现场照片及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承诺函);
8.3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提供管理业绩及承诺函);
8.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提供人员名单、近三个月社保及管理人员成功案例)。
8.5在主题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为10%(提供出资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保函、完税证明、审计报告或其他可以直接证明出资能力的资料)及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出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公开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公开文件售价
(1)时间:采购公告发出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5)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投标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协议书。
3、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报名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大园路1155号创业广场一楼青山湖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青山湖科技城航站楼边上)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如因投标供应商存在包装不妥等包装问题,导致开标时发生泄漏等,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在杭州市召开,投标供应商应派投标供应商全权代表出席并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市民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内(在收到文件之日起)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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