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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能大清河盐场50MW风电场项目混塔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唐山招标

关 键 词:华能

2024年华能大清河盐场50MW风电 正文内容

2024年华能大清河盐场50MW风电场项目混塔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华能大清河盐场50MW风电场项目混塔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唐山海港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
2.2规模:50MW
2.3标段划分:华能新能源公司华能大清河盐场50MW风电场项目混塔设备招标标段包1
2.4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2.5交货期:2024.9.10-2024.10.10(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响应)
2.6招标范围:与主机匹配的8套140米及以上混塔设备及附属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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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140米及以上钢混式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计评估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塔筒应采用成熟的、经过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TUV、鉴衡、CQC等)认证的且有安全稳定运行记录的技术路线。投标方需为国内主流混塔厂家且未发生过任何质量事故,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需具备至少3项140米及以上混塔实际供货业绩,单机容量不小于4兆瓦,总容量不少于200兆瓦,附业绩合同证明(合同首页、能够体现高度和容量部分的关键内容页、盖章页、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投产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8日17时00分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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