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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漯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2024年漯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 正文内容

2024年漯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招标

项目概况

漯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方锦磋商-2024-014

2.项目名称:漯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依照相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的工作,出具调整成果,并保证成果通过漯河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

5.2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

5.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上5.3。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或机构,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需在省财政厅取得资产评估备案;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或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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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4年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4年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09日至2024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3.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投标人选择邮箱获取的须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填写完整后与缴纳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付款截图共同传邮箱后,代理机构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选择现场获取的,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至上述地点,经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现场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省级主管部门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8月19日15: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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