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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4-08-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汕头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2024年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校方责任保 正文内容

2024年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三次) 
一、采购条件
受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询价。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新学年在校生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拟采购保险服务供应商,为在校学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1、投保对象和投保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的投保对象为在读在校生(大专和中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2〕7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校方责任险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粤教保函〔2013〕6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校方责任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17号)的文件精神,最高限价每生每年10元。

2、项目资金预算

按照2024年在读在校生总人数约14789人计算,项目预算金额为147890元。

3、投保服务期限

1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4、服务地点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含院本部、金园校区、东墩校区、新津校区)。

三、最高限价:本次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年1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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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供应商须是持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如出现同一总公司下属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的,只接受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报价,如出现多个授权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本项目已失败两次,现进行第三次询价公告,到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达到两家及以上,项目正常进行开评标,若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仅一家,项目采购方式将变更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开评标。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起至2024年08月15日(工作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1获取询价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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