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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番禺区中心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中心

2024年番禺区中心医院综合应急大楼 正文内容

2024年番禺区中心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番禺区中心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中心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计划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内建设地上13层地下3层应急大楼1栋,高约59.9米,建筑面积约1121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7154平方米(含跨河连桥建筑面积约14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改造传染病科、发热门诊楼面积约6959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开挖、管线迁移、土石方、基坑支护、建筑、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热水系统、消防、通风空调、人防、电梯、医疗专项、室外配套等工程及设备采购。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注: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1)按现行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本项目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拆除开挖、管线迁移、土石方、基坑支护、建筑、结构、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热水系统、消防、通风空调、人防、电梯、医疗专项、传染病科楼改造、信息化专项、室外配套、设备采购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线等工程、临水临电工程等,及其它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2)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工期(交货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员进场之日起计,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期及缺陷责任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81.2875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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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投标人均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2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并需提供近1个月(2024年7月)在本单位(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不含子公司)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3日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日9时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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