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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阿坝州分公司2024年林草一体化监测设备及服务(第一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阿坝招标

关 键 词:铁塔

2024年中国铁塔阿坝州分公司202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铁塔阿坝州分公司2024年林草一体化监测设备及服务(第一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分公司2024年林草一体化监测设备及服务(第一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分公司2024年林草一体化监测设备及服务(第一批)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2517800元,含税2758734元(其中设备部分预估不含税金额1283800元,预估含税金额1450694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服务部分预估不含税金额1234000元,预估含税金额130804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参选人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不含税总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分项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1

设备部分

林火视频监控摄像头

7



53000


卡口设备(带道闸)

26



14200


卡口设备(不带道闸)

26



12800


车辆行人监控系统备电设备

52



3500


对讲机

8



3600


2

服务部分

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服务

7



63000


车辆行人监控系统(带道闸)服务

26



19000


车辆行人监控系统(不带道闸)服务

26



11500


合计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项目内容为设备+服务,设备内容包含:7套摄像机、52套卡口设备(含卡口备电设备)、8台对讲机;服务内容包含:利用7个存量铁塔站址提供前端视频监控及站址资源服务,服务期3年;卡口服务,服务期1年。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40个月。

2.3服务地点:四川省阿坝州,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20万元(含)。注:(1)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销售或技术服务(含监控设备或监控技术服务);(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参选方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代理商或制造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参选人如为应答核心产品(林火视频监控摄像头)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函;参选人如为应答核心产品(林火视频监控摄像头)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如出现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或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授权多家代理商应答的,相关应答均被否决。

3.4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参选函。

3.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应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方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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