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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网络

2024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最高限价:50万元

5.招标范围:中原证券信息系统中三级系统和二级系统,三级系统:集中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和交易APP系统;二级系统:法人结算系统和呼叫中心系统。详细内容如下:

(1)了解中原证券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结构、业务系统构成、安全环境、人员及文档管理等方面。

(2)了解中原证券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后,对中原证券信息系统的现状做出全面测评,测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库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等。

(3)测评过程应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调查、技术测试等多种途径获取信息并进行分析,发现中原证券信息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于测评前向中原证券提交测评方案,经确认后方可实施。测评完成后应提交测评报告,并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整改方案,协助完成整改。

(5)按照中原证券要求的时间节点通过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

6.服务地点:郑州市辖区内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地点。

7.服务周期:按照招标人指定的等级保护测评启动时间的6周内完成等级测评工作和相关咨询服务,合同存续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具备国家公安部门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网络安全服务过程中近3年内未被行业主管单位、业主单位进行通报或违规处罚,需提供承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相关行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且通过公安等级保护备案的业绩案例情况,须提供案例合同相关页(首页、双方盖章页、内容页)复印件,合同须与最终客户直接签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案例。

6.投标人应能承担与投标价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并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

(2)“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8.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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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供应商管理规程》第九条“厂商递交的准入申请文件获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以供应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尚未因获得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资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准入材料,完成投标人的供应商准入流程。如中标人因本方原因未按时完成招标人供应商准入流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中原证券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供应商、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3)具备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4)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引发网络安全事件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明网络安全事件原因,认定网络安全事件责任;(5)具备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6)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8)自愿接受中证信息业务指导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供应商准入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本项目需求联系人。

10.禁止性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参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任何环节或向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发布可能引发其从事证券基金业务误解的信息; (2)截取、存储、转发和使用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相关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 (3)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委托第三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4)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功能、操作流程、系统权限及参数配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5)无正当理由关闭系统接口或设置技术壁垒; (6)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安全漏洞、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结果等网络安全信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09时00分—2024年8月20日17时30分,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一章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审核;若是受托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存。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09月03日上午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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