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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2024年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10 正文内容

2024年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大连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项目背景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公司)为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文件要求,保证大连石化公司消防应急救援业务用工形式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在应急状态下消防(气防)抢险、疏散、救援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大连石化公司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社会化招标。

2.3招标范围:

大连石化公司及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公司所属区域火灾扑救和掩护、必要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投标方承担招标方生产装置出现风险时进行消防监护工作,对招标方日常开展的动火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并对各类特种作业进行消防监护。

(3)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日常的消防巡查工作。

(4)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地下水井应急抽水作业和应急吸污作业。

(5)投标方承担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招标方完成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6)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在集团公司辽宁(省)区域联防和招标方所在地区的消防区域联防的灭火救援工作。按招标方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指挥调度,对周边地区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援,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内中国石油所属其他单位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参与灾害事故处置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投标方承担与招标方签订服务协议的其他公司的火灾救援、消防监护及消防检查工作。

(8)投标方承担消防支队装备管理,消防支队日常培训、训练,驻守消防站运行管理。

(9)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消防队内部所有设备设施、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日常使用、日常养护和管理。

(10)投标方承担招标方的消防车辆船舶、装备器材、防护器具的日常检查、日常养护、使用和管理。

(11)投标方应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结合招标方的综合状况和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消防灭火救援预案,切实保证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承担预案相关的熟悉和演练工作。

(12)投标方应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要求编制消防《风险防范手册》,并且持续改进、完善消防《风险防范手册》,切实保证各项消防活动以及消防应急行动的人身、设备、装备、器材的安全。

(13)投标方应积极参与招标方组织的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

(14)投标方应代表招标方参加相关技能大赛、比武等。

(15)投标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完成招标方相关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消防工作任务。

2.4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

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最高限价金额2年不超过5993.75万元(含税),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将予以否决。投标人应报总价(含税)。税率为6%增值税,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约定增值税税率如与法律法规不符,按照签约含税总价不变原则继续履行合同。

最高限价金额包含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交通费、餐饮费、体检费、服装费、培训费、所有辅材费、文件印刷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之和。

2.6报价方式:投标总价(元)(含税)。

2.7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业务配置需求

投标人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文件中的要求配备消防应急救援相关业务人员。人员资质须满足本招标方案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人员资质”的相关要求,消防应急救援业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其中,项目管理业务人员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行管理;战训管理业务人员负责其执勤班次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队伍训练以及辅助应急救援指挥;战训参谋业务人员负责预案编制及管理、训练计划编制及下达、考核计划编制及考核统计以及辅助应急救援指挥等业务。

项目的组织机构应包括总体说明、组织机构图、运行模式、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及人员配置表。本项目所需消防业务范围及人员基本要求:

1.大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

(1)消防救援车辆23台,其中23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应急救援业务136人(含消防班长业务44人)。

(2)消防救援车辆23台,其中14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车驾驶操作业务25人。

(3)1艘消防艇,需外包消防艇轮机业务3人、消防艇水手业务4人。

(4)为满足消防应急救援、日常战备训练以及日常队伍管理等工作任务,该项目至少包含从事项目管理业务1人、战训参谋业务1人、战训管理业务2人、火警接授警业务6人。

2.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储备库消防站

(1)消防救援车辆3台,其中3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应急救援业务20人(含消防班长业务6人)。

(2)消防救援车辆3台,其中3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车驾驶操作业务6人。

(3)为满足消防应急救援工作任务,需外包火警接授警业务2人。

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大连石化公司和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外包服务合同。合同标的额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委派到两个公司的人员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管理业务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8年以上(其中担任消防中队长及以上职务超过3年,且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任危险化学品类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员经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省消防总队以上的消防指挥员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战训参谋业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省消防总队以上消防指挥员资质,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身体素质满足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战训管理业务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5年以上(其中担任消防中队长及以上职务超过2年,且有连续一年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类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员的工作经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省消防总队以上消防指挥员资质,管理技术岗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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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抢险救援业务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人素质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中五级工的相关要求,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其中,消防班长业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5年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个人技能水平能够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中三级工的相关要求,身体素质满足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其中大连石化消防支队每班次至少有4人,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储备库消防站每班次至少有1人能够承担负责各中队的日常管理、训练管理及辅助应急救援指挥任务。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火警接授警业务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人素质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中五级工的相关要求,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消防艇轮机业务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船上服务经验,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并承诺其《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达到二管轮Ⅲ/1及以上级别1人,值班机工Ⅲ/4及以上级别1人,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消防艇水手业务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船上服务经验,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并承诺其《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达到值班水手Ⅱ/4及以上级别,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三)项目承接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建立高素质服务队伍满足招标人业务需求,承接人员不因薪资待遇、各项福利水平、保险额度等方面发生纠纷、不稳定事件等影响招标方生产经营的情况。

(四)服务要求

1.投标方应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地方、集团和招标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专职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切实为招标方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保障服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2.投标方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满足应急部、中石油、大连石化的相关制度、规范及管理要求,并且结合招标方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执勤战备体系、装备管理体系,认真组织好消防业务训练与管理,切实保证投标方的消防业务能力。

3.投标方应按照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消防灭火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与管理,切实保证灭火救援行动迅速、准确和高效。

4.投标方在消防应急行动中,必须服从招标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与管理。

6.投标方应做好接受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对消防队专业化建设达标现场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7.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遇突发或紧急工作,投标方应确保实现合同要求的服务,招标人原则上不额外支付费用。

8.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拟派人员应持续开展消防员资格认定,或自行开展等同培训、考核。

9.投标人所付的工资标准及提供的劳动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不低于当地同行业约定(如有)的标准。

10.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安排投标人人员的餐食、交通等福利,招标人不承诺提供便利。

11.投标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投标人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投标人应建立自身的急救程序,并应对所有必需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以及预防传染病做出适当安排。

12.任何事故发生后,投标人应立即将事故详情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可能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交有关人员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财产损坏等情况的报告。

13.服务期满,投标人应主动移交技术成果及招标人资料,并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工作交接。

1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供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车辆(消防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建筑物、消防车辆(消防艇)、消防装备器材的维修及专业保养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日常养护。招标人提供执勤宿舍、卧具等,但现有被褥等床上用品不足或损坏时,由投标人自行配齐。

15.投标人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企业专职消防队被装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专职消防员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企业专职消防员被装实物供应标准简表(2022年版)》等3项制度标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专职消防队服装穿着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人员提供劳保用品和备勤服,训练服装,防静电内衣,服饰标志等。

(五)服务标准与考核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节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紧急救援服务相关业务,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将对双方否决投标。

*3.3.人员资质必须满足上文“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人员资质”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对于愿意继续服务的现有人员接续工作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

*3.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该项目人员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并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人员的劳动合同。

*3.6.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对员工针对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持续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

*3.7.投标人应建立请销假(考勤)制度并交予甲方备案,并定期按制度进行考核,确保执勤率没有低于97%的情况。对于离职或长期休假人员,投标人应于15日内补齐,补充人员资质应满足合同中对于相关岗位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战训管理业务人员的请销假程序应单独制定,确保日常训练、协调沟通和应急响应等消防应急救援业务的有序开展。

*3.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发生在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处置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化的情况。

*3.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21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劳务纠纷、未因劳务资质问题被国家相关部门处罚。

*3.10.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经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18时至2024年08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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