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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鱼县新街镇湖地野藕基地二期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嘉鱼县新街镇湖地野藕基地二 正文内容

2024年嘉鱼县新街镇湖地野藕基地二期招标

受嘉鱼县新街镇王家月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其嘉鱼县新街镇湖地野藕基地二期项目 以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编号:JZZB-GC-20240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嘉鱼县新街镇湖地野藕基地二期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6.080053万元

6、最高限价:206.080053万元

7、采购需求:嘉鱼县新街镇湖地野藕基地二期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所有工程,工程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证)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出具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内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证书(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社保缴纳证明),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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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在中国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有效、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具备完成此采购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缴纳税收及人员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上查询截图均以采购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本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

2、获取方式: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满足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等购买采购文件。

3、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14:3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15: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15: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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