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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 双龙小学 、民丰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2024年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 正文内容

2024年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 双龙小学 、民丰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双龙小学、民丰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XCZB202408-05;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同心小学、 双龙小学 、民丰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1.3采购需求:小学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桶装餐进行分餐。

1.3.1学校用餐人数:同心小学900人,其中学生800人(1-2年230人,3-6年570人),教师100人。双龙小学101人,其中学生79人(1-2年24人,3-6年55人),教师22人。民丰小学100人,其中学生76人(1-2年18人,3-6年58人),教师24人。

1.3.2用餐标准(固定价格):同心小学普通餐和回餐A餐1-2年级学生餐价为12元/餐/人,其余师生为12.3元/餐/人,主食为米饭、面食,每份副食为一全荤(纯荤菜)、一半荤、二素;双龙小学和民丰小学普通餐和回餐B餐1-2年级学生10元/餐/人,其余师生为10.3元/餐/人,主食为米饭,每份副食为二半荤、二素。

1.3.3菜谱设计形式:在服务时限内,每周提前向学校提供主、副食菜谱,保证一周内副食不重样。

1.3.4送餐地点:同心小学、双龙小学、民丰小学。

1.3.5送餐时间:每日中午10:50分-11:30分到校,保证11.35分吃饭。

1.3.6配送方式:热链直接配送,桶装式直接配送到班级。

1.3.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4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 3 年,合同期为1年,1年内至少3次(每学期2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1年1签,最多可以续签2年,到期后必须重新招标,如果价格有变化则必须重新招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配餐企业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3配餐企业需具备对食品原材料开展快速检验检测的能力,必须做到“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全过程的监督;(学校可随时查看,企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至少保留30天内录像)

3.4配餐企业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3.5配餐企业需提供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6配餐企业需提供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及安装GPS定位系统证明;

3.7人员要求: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

3.8 财务要求:配餐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9.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配餐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中国谈判文书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配餐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10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不得分包和转包;

3.13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配餐企业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采购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合并到一个PDF文件内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证书;(3)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证明;(5)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6)公告3.9信誉要求中相关网站截图;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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