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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MAXHUB电子广告屏维保服务招标招标类型

发布时间 :2024-08-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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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MAXHUB电子 正文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MAXHUB电子广告屏维保服务招标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MAXHUB电子广告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04-04A-2024-D-E1874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MAXHUB电子广告屏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聘请服务商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网点的244块MAXHUB品牌电子广告屏(含55寸和43寸)进行一价全包式维保,不限维修次数及屏幕数量。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五、服务地点:北京地区各支行。
六、中标数量:1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含);
(3)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4)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  承接此项目应具备MAXHUB电子屏制造厂家出具的该产品维保服务授权书;
(6)  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投标人近2年具备至少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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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2)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22年8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复印件;
(2)营业办公场所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营业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和该房屋房产证明复印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MAXHUB电子屏制造厂家出具的该产品维保服务授权书;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提供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公司直接缴纳人员社保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的“社
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投标人近2年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页截图;
(8)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9)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4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北京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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