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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云南省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2024年 云南省安宁市互联网+智慧 正文内容

2024年 云南省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9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规模为16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证明材料其一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 的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并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 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提供有或无失信记录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资料(资 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N-2024-071
2.项目名称: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3.采购方式:招标
4.项目总投资: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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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概况: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项目的建设内容主 要包括建立运营服务团队和开展日常服务、建设服务指挥调度系统、一刻钟安e养老服务
平台、升级一期原有系统、新增幸福食堂前端设备和云网支撑的租赁与服务等。
7.招标范围: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二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8.运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9.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11.服务地点:安宁市,业主指定地点。
1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3.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达到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 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证明材料其一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未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有或无失信记录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时需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资料(资料不齐, 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时30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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