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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2024年生产安全设施配置项目公告
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2024年生 正文内容
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2024年生产安全设施配置项目公告
受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2024年生产安全设施配置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3×7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厂址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工业六区,厂区西侧和西南侧为工厂及部分居住建筑,东南侧为宁洲污水厂,同时西北侧靠近已建的民昌路九巷支道,北侧靠近规划次干道,南侧靠近广深沿江高速,西南侧靠近民昌路十巷。
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三台机组将于2024年陆续发电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设施制作标准A.8安全警戒线,所有发电设备必须画设备安全警戒线。为切实做好生产安全设施配置线项目,提高设备安全运行安全意识,减少设备运行事故的发生,需要给各发电设备画设备安全警示线的安全标志。拟聘请有能力的企业提供设备安全警示线的制作和技术支持。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0724-2420N2125450
2024年生产安全设施配置项目
负责设计、制作宁洲项目场内所有发电设备的设备安全警示线的制作及画线技术支持等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2.3工期要求: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应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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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17)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20) 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5点情况的声明函。
3.1.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投标人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做废标处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应有1个电厂的同类合同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签订页、签订时间等。
4、
招标文件发售:2024年8月19日上午08:00至2024年8月2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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