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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消防工程)招标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项目二期 正文内容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消防工程)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YCG2024-63号
1.2项目名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消防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474679.01元
1.5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工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共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1 日—2024年0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安阳市。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发售。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市。
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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