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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沈阳招标

关 键 词:辽宁

2024年辽宁省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 正文内容

2024年辽宁省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90MW/360MWh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160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融合宏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90MW/360MWh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90MW/360MWh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90MW/360MWh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国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水系有机液流电池须满足本文件2.1条对水系有机液流电池的定义;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投标人应具有在运百千瓦级及以上水系有机液流储能系统。
2.产品技术要求:
2.1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定义:以水为介质,有机物做为正负极电解液的液流电池。
2.2系统综合能量效率≥65%。
2.3水系有机液流电池系统应满足项目储能时长要求,同时应具备调频功能(响应并达成电
网一次调频及AGC调频指令要求)。
2.4水系有机液流电池系统单元模块规格为250KW/1MWh,供货总容量为90MW/360MWh。
3.信誉要求
3.1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3.2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9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具有水系有机液流电池相关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90MW/360MWh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600万元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90MW/360MWh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设备调试,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PCS、干式变压器、及系统配套设施(如温控等)、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内电缆及相关附件,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图纸等资料,完成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安装、现场调试、配合性能试验、配合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等工作,实际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并敷设、安装,实际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供货分界:投标人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实际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调试分界: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及地方电网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实际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履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光辉农场二分场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交货(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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