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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4-08-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资阳招标

关 键 词:四川

2024年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 正文内容

2024年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
(招标编号:ZCLZ-FFZC-2024-025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四川省乐至县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
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包1);
(002)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包2):
(003)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包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参与包的 所有内容),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范 围包含参与包的所有内容)。
7.2投标产品若涉及实行批文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7.3.本项目0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02包和03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认,联合体各 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同时满足第一章中( 五、2)项要求。;
(002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参与包的 所有内容),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范 围包含参与包的所有内容)。
7.2投标产品若涉及实行批文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7.3.本项目0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02包和03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认,联合体各 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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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同时满足第一章中(
五、2)项要求。;
(003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参与包的 所有内容),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范 围包含参与包的所有内容)。
7.2投标产品若涉及实行批文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7.3.本项目0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02包和03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认,联合体各 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同时满足第一章中(
五、2)项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
日,每天上午9: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 信息及申请人信息;若因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 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 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报名是否成功以邮箱收到磋商文件为准,若 发送报名资料后未收到我公司发出的采购文件,请致电。报名资料原件于开标时和投标申请文件一起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乐至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01包: 小包装中药饮片;02包:散装饮片(一);03包:散装饮片(二)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以招标人实际订单为准,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 量多或量少的风险。不允许同一供应商同时投标02和03包。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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