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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 正文内容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类别
工程招标
采购数量
1项
采购类型
企业采购
采购期限
2024-09-02 10:00:00
采购单位
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
采购信息
截止时间
7天16小时17分钟45秒
受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投入金额:
1.采购名称及编号: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采购编号:HY-JZ-2024-116039)
2.采购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本工程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光伏电站、升压站(如有)、集电线路、生活办公、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等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如有)、工程设计(含预算编制和结算书编制)、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无功补偿(带预制舱)(如有)、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瓦面防腐除锈、厂房评估及加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重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评估及加固方案、加固措施由采购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含编制荷载证明报告和加固设计方案的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如因工厂业主或供电局原因,要求增加工程量,则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费用、建安工程费用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费用里。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同厂房使用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本项目需按照银洲湖能源技术标准将光伏设备数据接入平台),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4.预算金额:732906.83元
5.总工期:5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共10日历天,施工40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时间以通过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网发电(并网时间以供电局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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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执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类或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天9:00时-12:00时,14: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购买,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提交有效报名资料并填写报名表(通过回邮获取)发送到指定邮箱,经确认后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以完成报名手续,否则不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带有效二维码的资质网页打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带有效二维码的资质网页打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人身份证;
4.   专职安全员,并提供以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本人身份证;
5.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明、本人身份证;
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注意: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五、现场勘查: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
六、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日09:30时至10:00时。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
4.开启时间:2024年9月2日10:00 时。
5.开启地点:江门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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