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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渝湘高铁(重庆东至黔江段)红线内公网覆盖项目设计施工总包联合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万州区招标

关 键 词:勘察

2024年2024年渝湘高铁(重庆东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年渝湘高铁(重庆东至黔江段)红线内公网覆盖项目设计施工总包联合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建设规模:含税预估金额15961.9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761.7万元(增值税税率按6%编制预算),施工费8258.3万元(增值税税率按9%编制预算),乙供材料费6941.9万元(增值税税率按9%编制预算),如为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以不含税金额及实际税率计算合同签订金额。资金已落实,各招标人出资构成如下:


出资


招标人

勘察设计预估含税金额(万元,人民币)

施工预估含税金额(万元,人民币)

乙供材料预估含税金额(万元,人民币)

合计(含税,万元)


重庆电信

212.4

2309.8

542.5

3064.7


重庆移动

221.9

2406.9

800.1

3428.9


重庆铁塔

327.4

3541.6

5599.3

9468.3


合计

(含税,万元)

761.7

8258.3

6941.9

15961.9


(2)工程范围:本次工程采购公网通信覆盖重庆东至黔江站区段(隧道50座,隧道总长195.456km)的设计施工总包服务。具体如下:

设计部分:负责渝湘高铁(重庆东至黔江段)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的隧道无线设备安装工程、隧道传输线路、隧道分布系统、电源工程、隧道口场坪及以上相关配套的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施工部分:按照设计文件及重庆铁塔、重庆移动、重庆电信的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施工、调试、测试、内部验收、交付验收工作,并完成与运营商、铁路管理单位、铁路业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等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建设地点:途经重庆市的渝中区、南岸区、巴南区、南川区、武隆区、彭水县、黔江区,与在建的黔张常铁路贯通,线路正线全长269.521km(不含重庆东相关工程正线全长260.041km),本次采购公网通信覆盖重庆东至黔江站区段(隧道50座,隧道总长195.456km)的设计施工总包服务。

(4)质量标准: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1.2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主要要求:本次工程的所有可研、设计工作,必须满足渝湘高铁(重庆东至黔江段)红线内公网覆盖共建工程建设的整体时间进度安排。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含施工蓝图、施工图预算以及全套纸质和电子版设计文件),全套设计文件提交5个工作日内组织并通过设计会审。

(2)施工工期主要要求:本项目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隧道内分布系统、设备安装与光缆敷设最终完工时间不晚于铁路联调联试时间,网络覆盖开通时间不晚于铁路正式运营时间。

具体时间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EPC方式(设计、施工、物资总承包模式)。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勘察设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照最终审定金额进行计算,投标人在此基础上填报“综合折扣(勘察设计)”。最高综合折扣90.00%。

(2)施工费:根据【《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发布的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编制方法的相关规定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填报“综合折扣(施工)”。最高综合折扣83.00%。

(3)乙供材料费:根据【《乙供材料表(包干价)》(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超出附件范围的原则上一律不计取,如遇重大设计施工方案调整等特殊情况,由投标人申请后经三方招标人共同商定具体计费事项。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填报“综合折扣(乙供材料)”。最高综合折扣95.00%。

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1.2专业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满足①或②):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或②):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3)施工资质(满足①+②资质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若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2.1.3安全生产: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4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判定依据)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合同总金额累计达【8000】万元。

同类工程指:铁路(设计时速160公里及以上)的红线内公网覆盖相关的主设备安装、传输、无线、配套等专业公网覆盖工程的相关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说明:1、如本项目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2、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联合体合同,则所提供的联合体合同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本项目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单位。3、每个联合体合同均以其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金额。)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②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

注:①若类似业绩合同无法体现设计时速,可提供铁路主管部门的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相关网站网页截图佐证;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③合同原件自愿带往评标现场备查,不强制要求原件带往评标现场,但不排除因为复印件不清晰或评委会需要核验材料真实性时对投标人提出原件现场核验的情况。请投标人充分把握风险,自行决定是否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参加投标。

2.1.5三类安管人员: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1名、项目负责人(B类)1名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1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意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②三类安管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保持一致。)

【提供:①有效身份证及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印章)。】

2.1.6总承包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总承包负责人,具备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证书,具有担任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负责人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合同要标注有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业主方用户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要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本单位任命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提供:①有效身份证及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印章)。】

2.1.7施工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提供:①有效身份证及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印章)。】

2.1.8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设计负责人,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①有效身份证及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印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1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组织结构为1个勘察设计单位+1个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第1.2、1.3条勘察、设计资质要求。

【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

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的《不转包、分包承诺书》。】

2.5控股管理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16时30分至2024年9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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