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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莱芜招标

关 键 词:山东

2024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 正文内容

2024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LG-Z

项目标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TMP-2408-0038

7#8#焦炉脱硝总价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焦化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

郑重声明:

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20%的违约金。

3.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对于同一投标项目若出现同一投标人采用多个账户同时参与、同一人操作多个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或投标阶段IP重复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致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拟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称“本工程”)进行招标,本工程拟采取EPC总承包方式。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

(一)招标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在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炼焦四车间北侧绿化带,机侧除尘南侧挡土墙南绿化带处新建设一套焦炉烟气脱硝备用系统、一套引风机系统,项目沿用“小苏打脱硫+布袋除尘器+低温SCR脱硝+引风机+原烟囱排放”烟气治理工艺。新建包括系统、设施的设计、设备选型、软件编程、设备材料采购、利旧设备改造、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对系统先进性、完整性负责。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总工期240天。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施工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

(七)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考核指标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纸质审核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一)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履约的情形。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淘汰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限制合作的情形。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是投标方本单位人员并凭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加)、身份证参加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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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单位不存在莱钢招标中心限制投标的情形。

7.企查查(www.qichacha.com)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8.投标方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最终控制人,及其上下游生产贸易链条中重要相关方无因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波及履约能力。

(二)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且提供公布并能查询到营业执照及有效期的权威机构网站网址链接。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资质不满足要求,资格预审不通过。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近5年内(2019年~2023年)脱硝项目(工艺采用SCR脱硝工艺)相关业绩,合同标的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税);需提供承包合同,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扫描件(若无法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按照评标规定进行扣分),并无具有法律责任的不良记录(须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专家阅后返还)。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五)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

(六)拟派专业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

1.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项目经理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施工经理应当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总师)、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试车经理、财务经理等相关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证件(以上提供原件)。

(七)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并提供近期企业的完税证明和企业社保证明(提供原件,专家阅后返还)。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八)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人,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九)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

(十)出具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

(十一)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营风险”项下“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9点30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9点30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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