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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棋盘镇万乡汇农贸智慧广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024年棋盘镇万乡汇农贸智慧广场建 正文内容
2024年棋盘镇万乡汇农贸智慧广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XZP202408280017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棋盘镇万乡汇农贸智慧广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 苏万乡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棋盘镇万乡汇农贸智慧广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棋盘镇迎宾路东南京路北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687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715.6平方米,图 纸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门窗、附属工程等全部内 容。
2.1.3、最高投标限价1077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最高限价77万元,建安工程费10700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440日历天:
第一阶段: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工期节点控制
1、岩土勘探至报告完成:25天
2、全部设计至施工图完成:50天
3、图审、消防评审完成:25天
注:规划报批发包人应同时进行,特殊情况因审批影响工期节点的完成,整体工期顺
延:图审及消防评审常规流程25天,特殊情况因审批影响工期节点的完成,整体工期顺延。
第二阶段:施工工期(第一阶段完成后34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工期节点控制:
1、正负零以下基础等相关工程完成:70天
2、主体封顶至主体验收完成:120天:
3、全部施工至竣工备案完成:150天:
注:上述工期包含节假日,遇不可抗力事件及发包人设计重大调整时整体工期顺延。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 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 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环保、规划、消防等 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 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 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如有)。
2.2、招标范围:
棋盘镇万乡汇农贸智慧广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 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 务:施工、配套安装及设备采购工程:图纸内水电管网、采购、施工及安装:以及竣工图 编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 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 限于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 变更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等,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全部设计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单体建
筑:外装饰装修工程、停车场、新建道路、雨污水管网、附属电、网络、绿化、铺装、路 灯、基础设施附属工程等)、景观设计、内外装修设计、消防喷淋泵系统设计、火灾报警系 统设计、照明插座系统设计、防静电接地系统设计、防雷接地系统设计、给排水系统设计 (含雨污水系统设计)、室外管网系统设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工程例会(设计阶段及施工 阶段)、参加设备材料及施工商招标评审会议、其他配套组件环节的设计、所有相关图审工
作。
2.2.2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农贸综合体、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停车场、 新建道路、雨污水管网、附属电、网络、绿化、铺装、路灯、基础设施附属工程等)、配
套用房等建筑:室外管廊、停车场、新建道路、雨污水管网、网络、绿化、铺装、路灯照 明、基础设施附属工程等;水电及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含防排烟系统、消防控制系统、消 火栓、喷淋系统等消防工程)等:
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不限于政府部门要求的)、工程资料移交 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涉 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2.2.3采购范围:本项目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 的要求(详见附表)
2.2.4其他:
发包人要求的界面标准:
1、建筑结构设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2、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设计:铝合金及塑钢复合门窗,墙面仿石漆装饰,主要部位进
行特色装饰:
3、室内装饰设计:酒店室内毛坯(墙、地、顶基层找平):商铺建筑室内毛坯;购物 中心、商业办公建筑除公区(楼梯间、卫生间)外室内毛坯;公区为装饰装修计;
4、水电安装设计:照明插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给排水系统:
5、消防设计:防排烟系统、消火栓、喷淋系统、消防控制系统;
6、设备:电梯系统、自动扶梯系统、强电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通风系统;
7、室外配套设计:给排水系统、雨水收集系统、消防系统、照明系统、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用房;
8、施工: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规程及地方强制性规范、规程,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9、特别说明:
(1)承包人设计及施工界面标准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设计成果需经发包人认可,同 时通过质监站、环保、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2))本项目的强电(指变配电)、供水、燃气、通讯设备及施工等特殊专用由发包人另行分包;
(3))自动扶梯、空调、智能化(除综合布线预埋)、厨房设备、室内二次装饰装修等的设计与施工在本项目交付后由使用方负责: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及施工界面的要求存在漏项、前后矛盾等 不一致情形的,承包人须及时告知工程师(监理人)及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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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资质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 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 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 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 要求执行: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 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 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 施工项目。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 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 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
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 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 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 程规模、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 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 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 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
(6)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目业绩 不得重复。
3.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 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 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 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项 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 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 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 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 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 外)。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以上 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盖鲜章,原件备查)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7:00时前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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