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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8-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市政

2024年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 正文内容

2024年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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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项目[2024]1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2、项目规模:

(1)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公交站台及灯杆提升改造等市政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市区及巷道道路路坑槽修补等道路工程,人行道地砖更换、人行道沉降处理等人行道铺装工程;灯杆灯具更换等路灯箱变采购安装工程;护栏撞损恢复等交通道路护栏安装工程。

(2)园林基础设施:公园、游园运动场地地面修复、花池维修、绿化带铁艺围栏安装等城区公共绿地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绿化带喷滴灌改造等城区灌溉设施改造工程;哈密路、中山路、吐鲁番路等沿线裸露地整治。

(3)环卫基础设施:修缮公共厕所15座。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工程投资额:2190万元

5、资金来源:地债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09月30日开工,2025年06月30日竣工。总工期274天(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服务周期2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9.1、设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9.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9.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设计企业资质需满足以上二项中的任意一项。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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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注:(1)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单位已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设计合同,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施工单位:投标人已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要求:1)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2)专业设计人员5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施工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施工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3)安全员1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质检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5)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岗位证或相关造价资格证书;6)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7)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要求外省进疆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1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0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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