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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评估及拍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永胜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 正文内容

永胜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评估及拍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类别
服务招标
采购数量
详见内容
采购类型
企业采购
采购期限
2024-09-09 14:30:00
采购单位
永胜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
采购信息
截止时间
10天14小时46分钟29秒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C-2024-51
项目名称:永胜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评估及拍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个财政年度内不超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最高限价:其中:一标段参照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报价。二标段按照拍卖成交价的5%。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相关要求,现需对永胜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定资产评估业务及拍卖活动进行鉴证服务采购,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成交3家供应商,二标段成交2家供应商,完成各标段包含的全部内容。参考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的规定,本项目一采三年。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定的办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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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供应商(申请一标段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二十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通过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备案证明。
供应商(申请二标段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和《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第十三条:“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规定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2供应商(申请一标段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供应商(申请二标段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08:30至2024年09月06日18: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永胜县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申请者,请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获取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胜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胜县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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