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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管网、配套设施新增及维修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南涧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管网、配套设施 正文内容

南涧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管网、配套设施新增及维修服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南涧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管网、配套设施新增及维修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涧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管网、配套设施新增及维修服务 由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负责组织实施,受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委托,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NJZB〔2024〕1号   
2.项目名称:南涧县中医医院医用气体管网、配套设施新增及维修服务
3.供货地点: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326号
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约14.57万元。暂以50张床位数量计算,具体按实际发生数量以所报单价来计算,最终据实结算。
6.采购需求:根据医院科室设置实际情况,新增安装气体管网及配套设施,同时对已有的气体管网及配套设施,存在损坏的部件进行维修,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新增安装、维修交付验收合格。
8.质保期:1年
9.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年(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税的承诺书原件)。
②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依法免缴的,应当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信誉:
①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承诺)。
②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压力管道GC2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和压力
管道GC2设计证;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
(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
(4)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2.1现场获取方式及地点: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南涧县领取。
2.2邮箱获取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确定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磋商文件费用:300.00元/份,售后不退。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注: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涧县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涧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地点:南涧县,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
2.递交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8时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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