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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2026年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工程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高速

2024年2024-2026年高速公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2026年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工程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工程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津蓟高速、津宁高速、京秦高速、长深高速、津石高速、荣乌高速、津晋高速、津港高速、宁静高速、京沪高速、津沧高速、滨保高速、塘承高速、唐廊高速等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及养护工程设计。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高速集团所辖津蓟高速、津宁高速、京秦高速、长深高速、津石高速、荣乌高速、津晋高速、津港高速、宁静高速、京沪高速、津沧高速、滨保高速、塘承高速、唐廊高速等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及养护工程设计。

1)道路定期检测。主要涉及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沿线设施定期检测及重点点位高边坡路基监测,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每年12月底前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需出具相关养护维修建议。对高速集团提供的历年原始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建立数据库,按照高速集团要求交付建设单位。

2)桥隧检测。

(1)桥隧定期检测。主要涉及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定期检测。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每年12月底前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需出具相关养护维修建议。对高速集团提供的历年原始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建立数据库,按照高速集团要求交付建设单位。

(2)桥隧特殊检查。①对津蓟、长深、津石、京沪、荣乌高速部分板梁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查板梁梁底横向及斜向裂缝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给出维修处置建议。②对长深高速滨海大桥、津石高速南运河桥、京沪高速大张屯互通南运河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查并跟踪桥梁病害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给出维修处置建议。③对高速集团直属路段所有支线上跨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查并跟踪桥梁病害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给出维修处置建议。桥梁结构性改造前后进行一次检查,当年完成当年提交报告。突发性急剧恶化的桥梁必须进行一次特检,并进行短期密切观察。④对所辖高速公路特大桥开展混凝土强度、碳化、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锈蚀检测,对涉水重要桥梁进行水下墩柱检测。

3)交安设施抽检。主要对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钢护栏等交安设施进行抽检。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每年12月底前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需出具相关养护维修建议。对高速集团提供的历年原始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建立数据库,按照高速集团要求交付建设单位。

4)养护工程设计。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涵洞、排水、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工程等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配合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一年;养护工程设计自发包人提出设计需求之日起一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本次发布招标控制价为1年期费用。采用“1+1+1”合同形式,经考核,若当年乙方履约情况满足考核要求,则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周期为1年,最多续签2次,续签合同单价不变,工程量结合年度投资计划及实际需求确定;若乙方履约情况达不到甲方要求则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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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检测和设计资质,检测资质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道路桥梁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且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道路桥梁的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设计能力。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为2家。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和2023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确定其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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