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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警戒潮位标识和风暴潮风险实时监测系统建设能力提升项目招标
关于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正文内容
关于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警戒潮位标识和风暴潮风险实时监测系统建设能力提升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警戒潮位标识和风暴潮风险实时监测系统建设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669.990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9.990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警戒潮位标识和风暴潮风险实时监测系统建设能力提升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2.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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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范围含有海洋测绘),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每家单位必须满足上述“第(三)条包含的1-4项”资格要求,联合体须至少一方满足上述“第(三)条包含的第5项”资格要求;(2)联合体必须设有牵头方和成员方,明确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以及合同份额占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根据自己的专业资质承担相应范围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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