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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黄午隧洞施工I标项目(钢材、水泥)物资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频道

所在地区:西安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2024年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黄午 正文内容

2024年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黄午隧洞施工I标项目(钢材、水泥)物资招标


1.招标条件a洞施工I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引汉济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黄午隧洞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黄午隧洞施工I标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项目开工日期为2021年8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主体工程为黄午输水隧洞主洞,隧洞开挖全长12461m,控制桩号南干0+500~南干12+961;隧洞衬砌全长12761m,控制桩号南干0+200~南干12+961;纵波i=1/2500。隧洞为无压隧洞,采用钻爆法开挖,开挖断面为圆拱直墙形,衬砌厚度35~45cm,成洞断面5.05X6.2m。本工程共布置3条施工支洞,分别为11#-13#施工支洞,支洞断面为圆拱直墙型,双车道成洞断面尺寸为7.0X6.0m(宽X高)。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适用于17局引汉济渭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螺纹钢检测报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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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水泥包件(适用于17局引汉济渭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月3日16时00分至2024年9月8日17时00分(登录后查看)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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