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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轨道

2024年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 正文内容

2024年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23】99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19】157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19】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长春市政府同意,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号线南延、6号线、7号线各轨道交通线路概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

2.2项目概况:

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市委市政府站人行过街通道位于人民大街与南环城路口东侧和南侧,通道横跨人民大街、南环路后与原1号线南环路地铁站出入口连通,人行过街通道于南北向通道北侧设置一座安全出入口。项目交叉口周边用地性质为市政办公,有雕塑公园、省图书馆、市政府、省电力公司等。交汇路口西北象限北侧为吉林省政务大厅;交汇路口西南象限为省图书馆;交汇路口东北象限为雕塑公园;交汇路口东南象限为省电力公司;人行过街通道与现状地铁出入口道接驳,方便行人通行。人行地下通道下穿人民大街部分全长112.885m,内宽6.0m;下穿南环城路部分全长67.708m,内宽6.0m;通道覆土约为2.99~4.59m。

过街通道横穿人民大街及南环城路过街段采用矩形顶管法施工,顶管始发端设置于东南象限现状绿地内,南北向接收端设置于东北象限雕塑公园现状绿地,东西向接收端设置于西南象限吉林省图书馆院内;顶管始发井、接收井及部分通道采用明挖法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坑外降水施工。

2、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腾跃街站人行过街通道位于飞跃路与乙三路交叉口,沿乙三路东西向敷设。北侧为雷家沟水渠、解放花园桥、妇产医院等,南侧为解放花园小区、6号线腾跃街站2、3号既有出入口等。车站、出入口及长春西站~腾跃街站区间目前已建成并运营使用。地下通道横跨飞跃路及乙三路东西侧设置。人行过街通道于乙三路北侧设置两座提升通道及出入口地面亭。交汇路口西北象限北侧为2号出入口、交汇路口东北南象限为1号出入口,均布置于乙三路北侧的绿化带内。1、2号出入口地面亭长度均为20.7m。梯道外侧与现状人行步道接驳,方便行人通行。人行地下通道下穿乙三路两通道全长分别为31.2m、22.2m,宽7.2m。人行地下通道下穿飞跃路通道全长分别为52.2m,宽7.2m。地下通道总建筑面积为1828.5平方米。通道覆土约为3.9m。

地下通道横穿飞跃路及乙三路过街段均采用矩形顶管法施工,顶管始发端分别设置于1、2号出入口北侧,其中,2号出入口跨乙三路通道由乙三路北侧始发,南侧接收;1、2号出入口跨飞跃路由2号出入口始发,1号出入口接收;1号出入口跨乙三路通道由乙三路北侧1号出入口始发,南侧接收;1、2号出入口采用明挖法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结构的明挖法施工。

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赛德广场站人行过街通道与地铁出入口连接,项目位于东南湖大路与仙台大街交叉口处,1号通道与赛德广场站1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北方彩晶集团有限公司一侧,2号通道与赛德广场站2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赛德购物广场一侧,3号通道与赛德广场站3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长春市疾病控制中心一侧,4号通道与赛德广场站4号出入口连接,通道位于金启检车场一侧。4号通道设置一个紧急疏散安全口,位于赛德广场环岛内。

1号通道总长度约97.4m其中过街段62.1m,2号通道总长度约97.9m,其中过街段60.6m,3号通道长度约97.2m,其中过街段71.3m,4号通道长度约116.3m,其中过街段78.6m,安全口及通道长度约34.75m。通道出地面段均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宽7.2m,深11.5~14.3m,过街段采用顶管法施工,顶管尺寸:7.0mX5.0m。通道标准段覆土约为4.0m。安全口出地面段采用倒挂井壁法施工,过街段采用暗挖法施工。

2.3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道路下方空洞普查、周边建构筑物调查、地下管线物探、地形图更新增补、施工图设计、三通一平设计(不含临时电源、临时水源设计)、管线排迁设计(不含给水、电力管线排迁设计)、交通导改设计、道路和景观恢复设计,以及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

施工内容:包括土建、机电、装修、地面亭,以及三通一平(不含临时电源、临时水源施工)、管线排迁(不含给水、电力管线排迁施工)、交通导改、道路景观恢复施工。

2.4本项目总投资为:27182.48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折扣系数1.0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2.6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7勘察周期:中标后2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工程建设周期:2024年09月30日至2026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8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3)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A、B、C项设计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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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应满足下列A、B、C项勘察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专业勘察资质。

C、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甲级专业勘察资质。

(3)施工资质应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勘察人员2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负责人3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6)其他人员: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2023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联合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日期为准)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长春市2024年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4日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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